在第五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中,“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金华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斌榜上有名。
近9年中,李斌主持查办大要案98件,件件办成了“铁案”,扳倒了大批贪官。1997年2月,当时的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因违纪被撤职,反贪局的工作因此陷入低谷。李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走上了反贪局长的岗位,也就是在那时,他许下了“三不”诺言:办不出案子不当反贪局长,带不好队伍不当反贪局长,自身不廉不当反贪局长!
2001年4月,李斌被调到金华市检察院任反贪局长。一上任,他就碰到了一件棘手的案件。根据金华市纪委掌握的线索,时任义乌市公安局局长的柳至多有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且与当地黑恶势力有关联。这一案件的难度和风险都很大,反贪干警的眼睛都盯着新任局长。在金华市委的领导下,他们顶住压力,排除干扰,不仅查清柳至多受贿44.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还深挖出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业对、金华市海关缉私侦查分局原副局长王建政及多名当地派出所原所长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向省检察院提供了省公安厅原纪委书记杨新荣受贿犯罪的线索。最后,10多名涉案的政法干部和其他党政干部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9年中,李斌带出了一支能打硬仗的反贪队伍。他常常告诫反贪干警:“我们查案要重事实、重证据,否则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无论是深入一线办案,还是参加义务献血,李斌总是跑在前头。对待下属,李斌总是热忱帮助,稍有空闲就找干警谈心,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在他的严格要求下,反贪局办案纪律严明,办案质量提高,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了。
在工作中,李斌无私无畏,廉洁公正,从不接受任何说情。他立下两条规矩:一、不交酒肉朋友,不请客吃饭;二、处事低调,不以权谋私。以前,李斌有钓鱼的爱好,当上反贪局长后,他索性连这个唯一的爱好也“戒”了。那根曾伴随他10多年的钓竿,如今连鱼线都找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