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6版:浙江节能
3  
PDF 版
· “电力杯”节约能源有奖知识竞赛即日开始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2006年6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电力杯”节约能源有奖知识竞赛即日开始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电力杯”节约能源有奖知识竞赛即日开始

  为配合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节能协会和《经贸实践》杂志社,从即日起联合推出“电力杯”节约能源有奖知识竞赛。为使广大参赛者对我国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近年来围绕全国节能主题开展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有个大致的了解,我们选择了一些相关资料,供广大读者及参赛者参阅。

  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政府一直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制定节能政策,编制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能源的合理利用,并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节能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的耗能过高的工业项目的名录和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单位职工和其他城乡居民使用企业生产的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和交费,不得无偿使用或者实行包费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纲要(建议)》的指导原则: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发展目标:使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约束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约束性指标),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预期性指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预期性指标)。《纲要(建议)》指出要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在节约能源方面,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循环经济要求以“3R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要求产品的包装应该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体现减量化原则。而一提到循环经济,我们就不得不提清洁生产,清洁生产的目标是节省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清洁生产的终极目标是保护人类与环境,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

  浙江是经济大省,又是能源、资源小省,2004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为9209万吨标准煤,96%左右需要靠外省调入与进口。政府因此对节能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浙江省“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方面的主要目标是:生态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争取下降15%左右,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含5000吨,下同)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用能单位,各作为市、县(市)、区的重点用能单位。《浙江省实施〈节能法〉办法》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含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抄报其他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专业能源管理人。专业能源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用能效率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县级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受委托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测资格和条件,被监测单位不得拒绝监测。《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本省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周期性能源利用监测。

  此外,《节约用电管理办法》还规定:用电负荷在500千瓦及以上或年用电量在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每二至四年进行一次电平衡测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06年4月1日起对小汽车税率结构进行调整,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此外,对混合动力汽车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的汽车将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

  节能工作与活动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是在1990年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上确定的,旨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我国首次节能宣传周于1991年10月在全国各地开展,从2004年开始,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前到夏季用电高峰前的6月。今年6月11日至17日是全国第16个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约能源,从我做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创建“节约型学校”活动。

  2006年浙江着力推动八大节能工程。即电力领域系统节能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热电联产与能源梯级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企业供用能系统改造与优化工程,能源监察(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将关停和淘汰粘土砖瓦窑20%以上,包括小土窑在内的600多座窑将出局。此举意味着将盘活1.2万多亩的土地,节约粘土资源1300多万吨,节约37万吨标准煤。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已于2006年2月9日发布。《纲要》将能源问题列为未来15年内发展的11个重点领域的第一位。其提出的四项先进能源技术指的是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分布式供能技术、快中子堆技术及磁约束核聚变。2006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6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这是能耗指标首次与经济增长、物价、就业和国际收支并列成为中国的宏观调控目标。我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十一五”节能的重点领域将是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用和民用。其中,工业节能的重点是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高耗能行业;到2010年每万元GDP(1990年不变价)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25吨标准煤。《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到2010年,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要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中规定企业开展企业电平衡测试工作。用电负荷在500千瓦及以上或年耗电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企业,每两年应进行一次电平衡测试,并据此制定企业的节电措施,企业的功率因数应达到0.9以上。

  本次竞赛的相关资料请点击省经贸委门户网站www.zjjmw.gov.cn节能宣传周专栏和查阅《经贸实践》杂志6月刊。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