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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3版:浙江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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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节能宣传周活动丰富多彩
· 征文启事
· 重新公布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 全力推进我省“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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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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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重新公布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浙江省统计局

  重新公布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节能法)办法》及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用能单位监管,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分布重新予以公布,详见14、15版。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

  《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

  和相关节能技术、产品及企业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以及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意见实施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298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加大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力度,促进我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导向目录》)及符合第一批《导向目录》(浙经贸资源[2005]860号)、第二批《导向目录》的节能技术、产品名录及企业予以公布, 详见14、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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