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4版:国际要闻
3  4  
PDF 版
· 美军空袭炸死扎卡维
· 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 将全部出席上海峰会
· 与中国发展互利关系不可替代
· 似曾相识处 前景难料时
· 印尼火山活动加剧 菲日火山齐齐呼应
· 日本对华提供 8.21亿日元无偿援助
· 中方愿与美方共同努力 全面推进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
· 中国将观摩关岛联合军演
· 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猛批美国
· 靖国神社的企图不可能得逞
· 胡锦涛将赴哈萨克斯坦 出席亚信成员国领导人会议
· 伊拉克议会批准 内政国防部长人选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6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地块用途、出让年限

  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起拍价(设保留价)、保证金

  

  

  

  (其他条件按龙泉市建设局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建设)

  三、地块受让对象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的公司、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公司、企业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交纳土地出让保证金后办理报名竞买手续。

  四、拍卖出让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拍卖竞买的,可在200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到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有关拍卖资料可于公告期间到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窗口索取。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联系人:周鹏 张美芬

  联系电话:(0578)7120320 7262326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龙泉市人民政府同意,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市政府招投标中心(西四楼),对位于剑池西路南侧的原天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龙土资拍(2006)5号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6月9日

出让面积(m2)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8468 ≤2.1 ≥25% ≤40% 4280 1000

  出让地块区位示意图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