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文,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出台了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于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安徽省内艰苦地区工作,并且服务满5年,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息将按省级财政承担主要部分,用人单位所在市、县财政适当分担的原则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