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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6版:生态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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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全面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 金华环保“十五”主要成就
· “十一五”金华市环境保护基本目标
· 生态市建设和环保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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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以生态市建设为统领 以污染整治为突破口
金华全面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金

  华

  以生态市建设为统领 以污染整治为突破口

  全面加快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2006年金华市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生态市建设有效推进,生态市建设年度任务全面完成,义乌市率先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市首批县级生态市。“碧水行动”有效实施,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0%,优于Ⅴ类水质的水体达65%以上,III类以上水体稳定在35%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80%以上,全市降水酸雨率控制在2005年水平。

  围绕这一主要目标,今年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推进循环经济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一是努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年内确定1个县(市)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实施试点工作,以工业企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选择一个工业园区和一家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有效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

  二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市经委、环保等部门要制定实施市控以上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三年计划,在化工、医药、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确定第二批10家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合成氨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成省下达认证指标。

  三是全力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环境影响评价是把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关口”,责任十分重大。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落实环保前置审批,实现以污染轻重和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分类审批,按照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污染项目的审批,对环境容量严重不足、高污染项目实行环保否决。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者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建立“三同时”强制性验收制度。

  (二)以整治环境污染为重点,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控制。要继续将金华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作为环境污染整治的重中之中。年内要完成金华江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安全指标体系研究课题,并以此为基础,制订金华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分解下达到各个县(市、区),实行逐年严格考核。推广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建立完善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研究制订《金华市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实施流域上下共同治理。

  二是切实加大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力度。要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制度,制定省级重点监管区的整治工作计划,加快规划编制,确保2007年6月以前完成整治。要按照全市污染治理整体安排和各地污染的实际,把各地重要的区域性、行业性污染区域,包括东阳市南江流域,婺城区长湖流域、浦阳江支流的义乌溪流域、兰溪市北山区域确定为全市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以当地政府的名义予以公布,实行挂牌整治、限期整治和严格的考核管理,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定期公布整治进展情况。

  三是不断深化重点污染源治理。要加快解决突出的行业性污染问题,强化对浦江印染、造纸、水晶和永康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监管行业的动态管理,确保2006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2007年6月底前实现摘帽。将兰溪市、婺城区的水泥行业确定为全市污染整治的重点行业,继续抓好化工等行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对21家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其中省控8家磷重点排放企业要在5月底之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继续加强城市与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力争达标排放率达到80%以上。加大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力度,要求35吨以上(含)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工程。积极创建“数字环保”,组织开展辖区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全面摸清污染家底,建立市、县三级重点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实施重点污染源监控制度。

  (三)以营造全民环保氛围为重点,积极培育生态文化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国务院《决定》。要通过层层发动,逐级展开,在全市兴起学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热潮。要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决定》的内容和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的浓厚氛围。

  二是有效开展生态文化宣传。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开展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成果展示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的进展情况。

  三是全面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绿色系列单位的创建。要抓紧制定全市绿色系列创建五年规划,完善绿色系列创建、评估和管理标准,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区、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加快建设各类绿色“细胞”。启动开展“诚信环保”创建,建立完善企业环保信用信息数据库,分批公布我市环保诚信企业和环保信用差的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义务。

  (四)以统筹城乡环境为重点,着力构建生态家园

  一是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导向,进一步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区和义乌市认真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义乌市努力争取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加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放射源收集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生态县(市)创建。义乌、磐安、武义等第一批生态县(市)要加快进度。义乌市要确保年内建成全省首批县级生态市,磐安县、武义县要加快创建进度,确保2007年如期建成生态县。要加快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进度,全市所有乡镇都要完成生态创建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年内建成省级生态乡镇5个以上,市级生态乡镇10个以上,各市级生态乡镇30%以上的村建成市级生态村。

  三是着力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以生态乡镇、村建设为依托,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50%以上,完成3个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登记制度。

  (五)以建设应急体系为重点,有效创建平安环保

  一是全面排查各类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每季度开展一次环保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化工、医药等企业进行严格排查,及时消除环境不稳定因素。对饮用水源地上游地区、居民集中区、江河湖库沿岸地区的重点企业和排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安全工作,加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管理,坚决取缔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一切污染源,大力削减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清理整顿对保护区外影响饮用水质的排污企业,继续创建、巩固和深化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防范辐射和核污染,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申报登记调查,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级环境应急预案,把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工作作为企业年审、限期治理验收、“三同时”管理的前提条件。编制各类突发性污染事故环境保护应对操作手册。

  三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放射源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等6次全市联动的专项执法检查。

  (六)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环保事业

  一是全面提高环保队伍素质。切实加强环保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全市环保系统创建成市级文明行业。

  二是切实加快环保机构建设。

  三是大幅改善环保技术装备。加快建设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及时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分布情况。继续做好县界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投入使用。在各重点污染企业加快建设污染自动监测(监控)装置,基本建成市、县两级在线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平台,实现全市联网,并与省级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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