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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公务员上班“男不留须女不露背”
省交通厅出台的这一行为规范引发争议:有人认为,着装是个性使然,单位不能干涉;但更多人认为“庄重得体就是公务员个性”
  本报杭州6月2日讯 (记者 李晓鹏 通讯员 张国亭) 近日,省交通厅出台了《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对仪表着装、文明办公、行为举止等方面作了规定。其中一些限制性规定,如男同志不得留胡须;女同志不得穿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这一规定一经披露,立刻引发网民热烈讨论。

  一位网友认为,“穿衣戴帽,各有所好”,着装对工作并没有什么因果联系,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行了,穿什么衣服是个性使然,单位不能干涉。另一位网友跟帖道:“公务员也是人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哪条法律规定公务员不能自由打扮?”

  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公务员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和实施者,政府人员的着装当然不能邋遢随便,这对于打造健康、大方、庄重、严谨的公务员形象,十分必要。一家网站以“您怎样看待浙江省交通厅对着装的规定?”为题进行了调查。截至6月2日下午5点,已有8389人进行了投票,其中认为“政府人员代表政府形象,着装当然不能邋遢随便”的占77.58%,认为“怎样穿衣打扮是个人自由,不能侵犯别人权利”的只占12.73%。

  讨论的热烈程度出乎规范制订者的意料之外。省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说,我们提出从细微处着手,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要求。同时,机关也在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因此制定实施了这项规范。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交通厅机关公务员,他们对此表示赞同。一位姓叶的工作人员说,他在厅里工作20多年了,从来没有看见有人留过胡子,对于“男同志不得留胡须”的规定,他认为这是应该的。一位女公务员也表示,彰显个性不一定非要穿吊带裙或露背装。

  一些专家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省交通厅的这一举措都表示赞同。省委党校徐邦友副教授认为,公务员应该是百姓楷模,无论在上班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应该有一定的规范,以保持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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