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等国务院七部门5月31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要对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所有违规建设的码头、畜禽养殖场和垃圾堆放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要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长江、黄河、淮河、辽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沿岸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二是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三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上马的建设项目,要依法查处;对以试生产为由拖延“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坚决遏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四是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