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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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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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角尖,由人们自愿往里钻,而又不容易爬出来的陷阱。
·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智慧
· 西方推崇马克思的原因
· 可再生资源与可持续经济的关系
· 跨国并购及其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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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跨国并购及其规制
  姚战琪撰文提出,我国跨国并购面临诸多矛盾:

  首先,目前在我国一些重要行业,如化妆品、软饮料、手机市场出现的外资垄断的局面,不是由于没有外资股权限制比例造成的,也不是由于过早地对外资开放的结果,而是因现行的竞争法或者反垄断法不规范所导致的。其次,政府对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的规制偏向于新建投资,没有将投资方式引起的重要资源和要素转移的成本收益进行比较和综合考虑。这是我国引资政策的一个误区。第三,外资收购中国国内企业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外资并购不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姚战琪提出了规制跨国并购的战略设想:第一,要以反垄断法为规制外资并购和监管跨国界并购的主要法律根据。第二,在高技术行业领域,政府应适度限制新建外资进入,鼓励并购进入,以得到外资向国内企业转移较高程度技术的更大益处。第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为跨国并购规制培育坚实的制度保障。第四,修改外资控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减少并购控制的有关程序,为正常并购企业的交易活动节约成本。第五,及时与国外政府就跨国界并购的控制取得协调,为共同监管跨国界并购交易制定有效协调监管的措施。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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