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何挺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命案必破”工作,命案破案率大幅度提高。
据介绍,2005年,占命案总数近七成的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87.2%,比开展“命案必破”之前2003年的杀人案破案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
2005年全部8类命案破案率达89.6%,其中江苏、河南、湖北、山东、吉林等14个省份命案破案率超过90%。我国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破案水平,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等国家的命案破案率。
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2004年,全国共发生八类命案3.3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近2.5万起。2005年,共发生8类命案3.1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2万余起。
根据公安部的表述,“命案”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毒、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8类案件,基本上包括了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各类刑事案件,是刑事犯罪中恶性程度最高、危害最为严重的案件。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介绍说,按每10万人命案发案数的国际惯例,2005年我国命案发案数为2.39起,远低于美国(5.61)、加拿大(4.00)、法国(3.64)、德国(3.08)等国家的发案水平。
据悉,我国杀人案件中有60%是因为婚姻问题、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酒桌上吵架等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