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5月15日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符合竞买人资格及条件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样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于2006年5月16日~6月5日(工作日)到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谊和大厦四楼)索取有关拍卖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06年6月6日15时,地点在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芜湖财政大厦南侧)。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6月6日~6月19日(工作日)17时,地点在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1楼大厅(芜湖财政大厦南侧)。
五、其他事项
1.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2.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拍卖出让,加价幅度在拍卖会前确定;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均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3.付款方式:土地出让金分三期支付,总付款期限为24个月(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的80%计32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后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80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
5.该地块内拆迁户实行就地安置,地块竞得人须在该地块内定向建设不少于80000m2的商品房,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指定价格(800元/平方米)回购用于安置被拆迁户,建设地点、房型、面积等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地块竞得人签订回购合同时加以具体约定(详见附件)。定销商品房必须纳入小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优先建设,定期完成。
6.规划区内区间道路建设由地块竞得人建设,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设须符合城市道路支路标准,实行雨污分流、管线下地,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7.规划红线内小学扩建、菜市场新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成后小学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无偿交给政府。规划红线内定销商品房用地竞得人无偿交给政府,其地上建筑物由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回购。
8.建设工期:总建设工期为四年,其中:定销商品房建设工期为二十二个月。建设工期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9.拍卖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拍卖的具体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53)3121610
3122251
网 址:gtj.wh.cn
联 系 人:张庭忠、陆文建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6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对九华中路东侧、铁路及宁列招待所西侧、煤气公司宿舍及泰华园北侧地块(0607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m2) 规划
用途 规划主要
技术指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0607 九华中路东侧、铁路及宁列招待所西侧、煤气公司宿舍及泰华园北侧 216493.6m2
(其中出让面积
196493.6m2) 居住 建筑密度<28%
容积率<1.25
绿地率>40% 50 21000 4000 “毛地”拍卖,
“净地” 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