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国强 褚定华) 嘉兴市把法治建设提到战略高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4月3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精神,全面研究部署嘉兴法治建设工作。
嘉兴市委对法治建设一直十分重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针对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市委按照省委全会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随着群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嘉兴市委坚持把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实施行政管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重点,关注民生,倾听民意,掌握民情,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将进一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政府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强化各级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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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不断规范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嘉兴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市里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扩大基层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权益。在具体工作中,将围绕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的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时,将进一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有违司法公正的案件和行为,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嘉兴市委决定,要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通过努力,力争实现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础更加扎实,社会秩序更加良好,人民更加安居乐业,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