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经济日报》报道 国土资源部首次将矿产资源补偿费与开采回采率挂起钩来。今年起,开采回采率高的矿产企业,补偿费将相应减少,开采回采率低的矿产企业,补偿费将相应增加。这项工作将以煤炭为重点展开。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称,按照有关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必须严格考核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
据悉,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煤矿回采率提高的通知》。《通知》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以采矿许可证确定的采矿范围为对象,以矿井为单元,按批准开采的煤层数量,全面复查煤炭矿山企业的核定开采回采率。从严考核煤炭矿山企业的实际开采回采率,是强化补偿费征收的另一项措施。
业内人士称,补偿费与开采回采率挂钩,旨在借用经济杠杆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促进企业提高开采回采率,构建煤炭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经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