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陈子阳) 省公安厅将对全省“多合一”建筑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对象是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多合一”建筑(含出租房)是指集生产、库房或经营与员工集中居住为一体的两种用途以上的地上建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日前制定了《浙江省“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标准》,标准要求,建筑的不同功能区应进行防火分隔,分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5个小时,建筑内不应设置夹层(阁楼)。建筑内严禁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生产场所严禁存放甲、乙两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因工艺需要存放量不得超过一天的使用量。
员工集中居住、走道、储藏室等地方严禁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建筑内应独立设置安全出口、通道,建筑的门、窗严禁设置铁栅栏等阻碍人员疏散的东西。员工集中居住的地方,员工数量不应超过0.4人/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