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该企业“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了库存药品。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