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确需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进行认真评估和论证,并提出保护方案,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得到严格保护。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对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进行审批,重点对保护方案和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核,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此类活动可能对资源环境构成负面影响的,不得批准实施;如认为不构成负面影响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部核准。
今年以来,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活动对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破坏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如近来的大型实景演出《印象·丽江》,以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点名批评影片《无极》说:“电影《无极》剧组在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拍摄,对当地自然景观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