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品方) 如何从宽视野、大力度、深层次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宁波市委最近作出部署,要在推进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律监督、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求得新突破,并推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4月27日,宁波市委举行全体(扩大)会议,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此前,市委把法治建设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并确定12个子课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市委全会提出了宁波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地方立法等六个方面的突破,是宁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重点。在推进地方立法上,宁波将切实做到急需为先、以民为本、特色为重、质量为上。如围绕宁波现代化进程中迫切需要立法规范的事项,健全立法优先机制,及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民为本,使法规规章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围绕建设新农村、推进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等决策部署,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努力使立法更好地体现宁波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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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第一版)在推进依法行政上,宁波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并大力营造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上,宁波将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利益协调机制、社会公正保障机制、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引导基层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宁波市委决定,推出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提高本领、动员全民参与、狠抓工作落实等四项保障措施。市委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指导、协调和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分析,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