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具有重庆市各区县城镇户口,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校就读大学生除外);家庭年收入在3.8万元以下;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面低于16平方米。而此次打破了经济适用房在销售过程中的城乡差别,首次将区县进城农民工和主城农民家庭纳入了申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