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泉市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的工作人员接到楼某某的诉苦电话,自称曾在龙泉开过店,最近在义乌新开了一家商店,但义乌税务机关却告知,因其曾有违法违章行为,不能办理税务登记。
据了解,楼某某于2001年9月25日曾在龙泉市注册了江南白羽服装店,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当时,龙泉市税务机关对该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每月销售额6000元,月缴纳增值税为240元。但该纳税人在2002年3月份未履行纳税义务,也未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经税务人员实地核查证实其已出逃。楼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于是税务机关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管理。
自以为得计的楼某某哪里知道,他的税务违法违章行为已经被全省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列入了“黑名单”。该系统(Ctais2.0软件)已于2005年9月1日上线运行,和以往管理软件不同的是:该系统能对全省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实施集中、实时监控。也就是说,楼某某必须在其税务违法违章行为接受原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后,才能在义乌办理税务登记,合法地从事个体经营。希望广大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工商户,通过楼某某这一案例,自觉增强纳税知识,以诚信纳税为荣、以偷税漏税为耻。
(吴伟 钱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