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金波) 杭州市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精神,恪守执政为民理念,努力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杭州市委对法治建设一直十分重视,起步较早。目前,杭州市委牵头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好落实,市委正在抓紧起草法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近年来,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老百姓对各个领域法治化的呼声很高。今后几年,杭州将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制定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适应、较为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为满足老百姓对“和谐创业”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立法工作将加强经济立法,营造适合创业的法制环境;坚持特色为重,西湖保护、古城风貌保护、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公共资源管理、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将作为立法重点。同时,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群众对政府如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杭州市除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外,还将依法规范政府行为。重点规范、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法律论证、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公开听证制度,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体系。(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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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章猛进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实事求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促使有问题的人员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提高。要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执法机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