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嘉湖新都市”小区的几名业主将肇庆市物价局告上法庭,认为其批准该小区向业主收取燃气初装费不合法。据业主介绍,开发商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明确数十万元购房款的同时,还在补充协议条款中规定:业主需支付每户30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