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5月2日电(记者 蒋勇 通讯员 贾小鹏) 浓情五月,春意盎然。本报今年3月13日刊登的《介绍成功一对 奖励红娘两千——宁波“万华”公司设“红娘奖”为员工征婚》一文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经过热心人士的全力撮合,今天,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29对身穿结婚礼服的新人,在悠扬的婚礼乐曲中踏上红地毯,走向婚姻殿堂。这是该公司专门为员工征婚设立两千元“红娘奖”引出的一桩喜事。
在集体婚礼现场, 29个红娘奖获得者仅有3人上台领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是企业不讲信用?还是另有隐情……
距宁波市区40余公里的“万华”公司是两年前从山东搬迁到大榭岛的,该公司的400余名员工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有90余名正值谈婚论嫁年龄。为此,该公司专门设立了“红娘奖”:凡为公司男员工介绍一名厂外女朋友并成功登记的,介绍人就能获得2000元奖金。此事成了大家茶余饭后谈论的热门话题,公司上下及外单位人士都争相当起了热心人。至今年“五一”前夕,热心人士共为29名青年员工促成了婚姻大事。公司决定于5月2日举行集体婚礼。
为兑现承诺,在为29对新人举行集体婚礼前夕,“万华”公司专门在相关网站上发出告示,邀请为本公司员工促成婚事的有关人员前来登记,便于公司发放奖金。几天过去了,没有一人报名登记。这可怎么行呢?公司设立“红娘奖”除奖励热心的“红娘”外,更重要的为了亮明热心人的身份,发挥其特长,为更多的未婚青年员工牵线搭桥。经再三努力,最后终于找到了3名“红娘”。(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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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在颁奖仪式上,领到2000元奖金的“万华”公司办公室主任苑东明显得格外兴奋。原来他是利用学车机会促成了一位师妹与本公司员工的一桩婚事。这次,他是在公司领导多次动员下才上台领奖的。像苑东明这样为员工成功介绍婚事不愿领奖的还有不少,他们中有些是几名员工为小伙子一起促成婚事但在领奖时互相推让,不肯上台领奖。他们认为,这是应该做的事,即使公司不设奖,也照样为外来民工当红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