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妙丽) 近日,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等经济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后认为,省委提出并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是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浙江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进一步完善。经济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好省委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4月30日上午,省发改委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对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意见:重点抓好发展和改革立法前期工作,使发改委的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有法可依,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等制度;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健全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系统干部的法治意识。
省经贸委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强调经贸系统要把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传达好、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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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第一版)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和经贸工作重点,积极提出有关工业经济和商贸流通领域特别是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配合地方人大和政府做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工作。
省环保局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后表示,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中,要加快完善我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加大打击、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要加强队伍业务培训,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和能力。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决定的精神,省工商局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制订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工商系统将以“监管促发展”理念为基准,实行依法办事,实施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