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周锋) 杭州市余杭区近日举行仪式,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等10位国内法学界知名专家为构建“法治城区”专家委员会委员。这是余杭区在构建“法治城区”开始的一个新举措。
“十五”期间,余杭人均GDP突破了4000美元,“经济强区”、“生态城区”、“文化名区”的目标任务正在逐步实施和落实。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民主政治、制度文明的诉求不断增强,社会对依法办事、保护权益的要求不断增强。在经济社会各方面走在前列的余杭区如何积极破题,成为区委、区政府的一个重要课题。去年11月,余杭区提出要建成法治型城区的构想,以求实现余杭发展的再跨越。
余杭区委提出,要通过10年的努力,打造一个融合开放型和法治型于一体的社会,最终达到大家能运用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保护自己、用法制手段提出诉求、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目的,把余杭建设成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公平、市场规范有序、监督体系健全、民主政治完善、全民素质提升、社会平安和谐”的“法治城区”。建设“法治城区”的重点,是建设法治化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核心是规范公共权利和保障公民权利。主要任务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拓展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深化全民法制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稳定良性发展;依法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全面协调发展;深化平安余杭创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健全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
余杭区委书记何关新形象地提出了“法治指数”这一概念:“过去我们衡量一个地方的经济情况,有各类‘经济指数’,而‘法治城区’建设就是通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等手段提升我们的‘法治指数’,这也是我们余杭吸引投资、使居民安居乐业的无形资产。”
“近代著名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就发生在余杭,那一出呼唤法治的戏,千古流唱,奠定了建设“法治城区”的人文基础。”国内著名法学专家钱弘道教授说,“余杭名列全国经济百强县(市、区)第16位,说明她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余杭区在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按照“平安是最大财富,法治是最高的境界,和谐是共同的追求”的要求,以“平安余杭”创建为载体,大力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形成了较好的政治氛围:她是杭州市社区换届唯一一个100%实行直选的城区,这实现从“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的转变;而余杭首创的村民自荐海选,则被誉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成功实践,是一场真正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变革”……这些,都成为建设“法治城区”不可多得的财富。
目前,余杭构建“法治城区”规划已经出台。笔者注意到,规划提出了十分明确的奋斗目标:在前5年,要基本实现区域法治化目标;2011年到2015年,基本建成开放型、法治型社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余杭区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重大事项必须报请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组织的作用,建设法治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