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清史由通纪、典志、传记、史表、图录五部分组成,拟分92卷,每卷约35万字,总字数约3200万字。承担清史编纂的项目主持人及成员总数超过1400人,其中包括台湾学者和港澳地区专家。《清史·典志》共有40个志,47卷。由72个项目组成,内容重在反映清朝典章制度及国之大政,涉及清代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