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使职工的工伤赔付,从动辄耗时一年半载到在一两天内解决;
他,以惊人的勇气和智慧,推动工会从“福利工会”向“维权工会”转变;
他,在全国率先“趟”出一条工会社会化维权的新路……
这一系列创新工作的领头者,便是现年50岁的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他开创的工会维权新机制,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央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他被评为“浙江省工会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一名“老土”的官员
在许多人看来,陈有德是个“老土”,因为他穿着朴素,常常出现在农民工之中,给他们递烟,与他们聊天。不认识他的人很难相信,这是一名在正科级岗位上干了22年的干部。
4月13日,记者来到义乌市总工会,正赶上陈有德为湖南籍农民工李传生送工伤补偿款。当摄像机撤去之后,陈有德从口袋里掏出餐巾纸,抓住这名农民工刚刚按了手印的指头,轻轻地为他擦去沾在上面的红印泥。陈有德的动作是那么自然,如同对待自己的亲兄弟一般。
“农民情结”,深深地根植于陈有德的心中。陈有德笑称自己是“农民世家”,自己是家里唯一在城里拿工资的人。他还记得,当年有人以他违反财务制度为由,认为他不适宜转为国家正式干部。是朴实的村民们联名向组织写信,还他以清白。“我是农民的儿子,受党教育这么多年,如果有机会,就应该为农民、为职工做点事。”他说。
对农民工,陈有德始终以兄弟相待。有一次,陈有德跑了6趟,才为几名农民工追回了1300元欠薪。为表示感谢,几位农民工非要请他吃饭。那是一家路边小店,到处油腻不堪,蚊蝇乱飞,但陈有德没有拒绝,他要了一碗面条,并小声地对同事说:“别伤了人家的好心。”等到一碗面下肚,大家才发现陈有德已经悄悄地埋了单。
有一次,陈有德到大陈镇慰问一位老党员,由于山路崎岖,他走了十几里山路,来到老党员家那间破旧的老屋。陈有德一进去,就把带去的米熟门熟路地倒进米缸,与长期瘫痪在家的老人拉家常,任凭老人感激的泪水和着鼻涕流淌在他的手上。
一个“逼”着自己创新的人
1999年,陈有德出任义乌市总工会主席一职,并在工会这个岗位干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名堂”。
作为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义乌吸引了全国各地80余万人来此务工,外来人口数甚至超过了本地人口数。由于某些环节尚未规范,这里一度劳资纠纷不断。
在市场经济先发之地的义乌,工会能不能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陈有德一上任就在琢磨这个问题。2000年,在他的倡导下,市总工会开始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作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力促“福利工会”向“维权工会”转型。
然而,工会一无行政执法权,二无强制执行权,怎么办?陈有德把自己“逼”上了创新之路。2001年,他利用金华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当年的人代会上领衔提出议案,希望设立职工维权机构,然而有关部门的三次答复都不能令他满意。在回复有关部门的信函中,他动情地写道:“一个职工的工资拿不到手,可能会使一个家庭揭不开锅,也可能会造成两个家庭的支离破碎。”他代表12位人大代表邀请有关部门到总工会实地考察,给工会更多的支持。
就在此时,新修订的《工会法》实施了,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法律环境的改善,再加上陈有德等人的执着,有关部门派出了工作组赶往义乌实地考察。义乌市总工会维权工作的专业水准,令前来考察的人暗暗吃惊,也使他们下决心将工会的职工法律维权工作纳入司法援助体系。
一道厚重的山门,终于向有着金子般诚意的人敞开。
不久,“义乌市总工会法律维权中心”挂牌成立。渐渐地,工会的维权工作得到司法、劳动和法院等部门的鼎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公、检、法、司等部门主要领导还担任了维权中心的特邀顾问,有关媒体也积极加入到为职工维权的行动中来,一张社会化维权大网就此铺开。
维权中心不仅有权参与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与劳动争议协调处理,还可以参与劳动争议仲裁。2004年5月,维权中心向社会公开宣布,免费为职工进行仲裁代理、诉讼代理,并建立诉讼费垫付基金10万元。(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陈有德还在全国首开跨区域维权先河,先后建立了义乌和开化两地联合维权新机制及义乌与成都等省市维权联动新机制,提高了工会为外来务工者维权的效率,也使流动频繁的农民工能够更方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维权中心,记者看到,办公室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锦旗。5年来,维权中心共受理劳资纠纷3625起,调解成功率高达91.4%,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225万元。更重要的是,通过调解,使纠纷双方避免走上仲裁、诉讼之路,减少了时间和精力的耗费。对此,陈有德说,每当看着农民工流着眼泪进来,笑着走出工会的大门,我心里感到无比的幸福。
一位“黑脸”工会主席
“是你管的吗?”“你管得了吗!”一开始,市总工会经常听到用人单位向他们发出这样的质问。有的则将工会维权讥之为“多管闲事”。然而,在陈有德的强力支持下,市总工会开始了艰难而执着的为职工维权之路。
一桩不期而遇的棘手案子,使维权中心打出了威风。某电梯公司职工虞修明不慎摔伤,可他所在的公司却拒绝全额支付医药费。几年中,他经历4次申请仲裁、5次法律诉讼,5次撤回重诉,均无结果。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他走进市总工会的大门。陈有德马上决定免费为其代理诉讼,还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向有关方面递交了《该判还是该撤,该拖还是该决》的情况说明,促使案情取得重大突破,并最终使虞修明拿到10万元工伤补偿金。
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大是大非面前,陈有德宁可得罪亲朋,也不愿“得罪”职工。企业主骆光耀是陈有德多年的好朋友。一次,厂里一名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有人建议他向陈有德求情,把事情“摆平”。谁知,他听后哈哈一笑:“千万不要让陈有德知道,如果他知道了,不仅要我们按照法律规定赔偿,还要付出更多的人道主义关怀!”
因为长期在乡镇领导岗位任职,陈有德与不少企业主都很熟识。但他从未为了偏袒企业主而向部下打招呼。记不清有多少次,财大气粗的企业主动用各种关系,请求陈有德“放一马”,均无功而返。对违反劳动法的企业主,陈有德毫不留情,渐渐使他有了“黑脸”工会主席的“美誉”。
陈有德为职工的利益奔走呼号,使他难得有时间照顾家庭。但妻子骆健英发现,有时丈夫会哼着歌儿下厨房给家人炒菜。她知道准是又一起疑难劳动纠纷解决了。然而,在陈有德的内心,对这个家是有歉疚的。在正科级领导岗位上干了20多年,他至今还住在妻弟的房子里。骆健英不好意思地告诉记者,家里刚刚买了经济适用房,很快就会搬新家了。
陈有德的工资常常不按月取,而是“寄存”在单位财务处,如果需要,他会随时支取。困难职工找上门的时候,也常常是他需要用钱的时候。为困难职工提供三五百元的“友情赞助”,对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他笑着说:“哪一天,职工们都不来找我了,我就能回家享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