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纸判决,终于为沸沸扬扬了近一年的打假官司画上了句号。
尽管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汪自力还言之凿凿地要继续申述,但是从记者采访的各方反映来看,秀水街的胜算不大。因为国家现有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怀效锋评价这一官司的终审判决时说,该判决不仅有力地制裁了侵权行为,也表明了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就在4月17日,发起本次诉讼之一的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一审赢得了另一场围剿假名牌的官司: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北京朝外门购物商场有限公司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15万元,理由是该商场售卖假“LV”(路易威登商标)箱包。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顺德说,北京市高院适用的法律并不是最新规定,但以前没认真实施或引用过。该案终审判决虽不能算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史上一件特别重大的事件,但是,它也有独特的标示意义:以后商家纵容售假卖假就得特别小心了。
李顺德说,历史上的秀水街一度是闻名国内外的假名牌集散地,在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发达、法制环境尚在建设的过程中,出现这种“秀水街现象”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发展地方经济,培养国人注重品牌的意识发挥过一定作用。但是它的存在对于培养国有名牌,树立国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实起了负面作用。事实上,秀水街的假名牌之所以很有市场,就是因为那儿的许多产品除了品牌是假冒的,质地并不差。
今天,在我们要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的过程中,必须重新纠正国人的认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不只是应对国际压力,还是为了培育和发展我们自己的国有名牌。因为秀水卖的不只是国外假名牌,也包括国内假名牌。
(本报综合《北京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