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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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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家园怎么建 农民来做主
绍兴县“一事一议”推进公益事业
  本报讯 (记者 金敖生 县报道组 赵建兴) 4月13日,记者在绍兴县山区王坛镇上王村看到,通往嵊州三界的盘山路已变成了一条平坦的水泥路。这条新路的“诞生”,要归功于县里推行的“一事一议”制度。

  3公里的盘山公路原是条泥石路,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村干部前几年想整修,但苦于集体经济薄弱,心有余而力不足。前些日子,县里推行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制度,村干部就修路与群众开了个“诸葛亮会”。大家出点子,想办法,最后商定,修路的钱向县里争取一点,村里出一点,再请在上海搞建筑的村民资助一点,劳力由各家各户出。只一个月时间,一条新浇的水泥路便建成了,全村百姓十分开心。

  针对不少村搞公益事业筹资困难、投资主体模糊、村民依赖性强的现状,去年绍兴县出台了《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暂行办法》,规定村里如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桥梁修建、饮用水工程改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村级文明建设、土地流转租赁等事宜,由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怎么干、资金怎么来、劳力如何解决,一事一议,商议结果由村“两委”负责实施。

  “村里的事情村民议、村里的事情村民办”,从制度上保证农民成为村里的“当家人”,调动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消除了以前村里出资办公益事业,群众背后议论纷纷的现象。(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该县农办主任胡张尧说:“这是一项解决村级大事、要事、难事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村民民主自治、民主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平台。”

  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村里大事的决策过程全透明,因而许多难事、棘手事和易引起矛盾的事,干部和群众都能相互理解,目标一致,干起事来大家劲头十足。由于村里的公益大事是由村民拍板做主,因而向村民筹集资金也比过去顺利多了。据悉,该县已有59个村、79个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开展“一事一议”,向农户筹集资金426.5万元,占总投入资金的13.1%。今年全县有84个村、97个项目将开展“一事一议”,计划筹资5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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