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周撰文提出:人们通常把物质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两大类。然而,我们也可以把物质分为资源和能源两大类。按照物质不灭定律,只要投入足够的能源,所有资源都是可再生(可复原)的(极少数过程不可逆、从而不可复原的资源除外)。这个分类方法的理论意义是把工业和农业统一起来,即它们都是利用能源生产产品的过程,它们的差异仅仅表现在农业借助于流量性能源(太阳能)进行生产,工业借助于存量性能源(太阳能的转化形式,包括薪柴、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进行生产;其现实意义是把提高太阳能的能级作为科学研究最重大的方向。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