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双田,男,1916年出生,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他是我国解放后第一代农业劳模,始终认准老百姓吃饱饭是硬道理。解放初期,他站在农村土地改革最前沿,率先建立了当地第一个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1950年在全国战斗英雄和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上,被评为全国劳模,是一届、二届、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63年,毛主席曾在一个重要批示中赞扬了他的先进事迹。
大跃进期间,陈双田坚决不弄虚作假,实报亩产。担任金华县委副书记后,保持劳动者本色,被称为“赤脚书记”。他倡导的“路成行、田成方”做法沿用至今。2000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