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生,男,1910年出生,浙江杭州人。1928年,进上海杨树浦电灯厂当锅炉工。解放后,陈有生勤学苦练,猛攻科学堡垒,先后主持研究成功多种新型锅炉,为我国发展锅炉制造工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同年,他带领工友们在杭州艮山门外建起了杭州锅炉厂。
1960年2月,浙江省委决定提拔其为工人工程师。从1954年至1979年曾5次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1959年、1979年先后在全国“群英会”和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生产者和全国劳模称号。曾任杭州锅炉厂厂长、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历任第二、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1999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