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公布了《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是我省公共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平安浙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委根据浙江实际,提出“平安浙江”建设的战略任务,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是省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去年省政府在组织力量编制省总体预案的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编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目前,我省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我省是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之一,自然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季节性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总体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对全省各级各类预案有指导作用,与其他各类预案是纲与目的关系。制定和实施包括总体预案在内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对提高政府与公众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防止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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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发布省总体预案,目的在于实施与运用,在于贯彻和落实,在于务求实效。各级政府一定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忧患意识,自觉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重要作用,并使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补充和完善。
实施和运用省总体预案,必须抓住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预防工作要常抓不懈,毫不动摇。“有备方能无患,无备必有大患。”平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才能处变不惊、临危不乱、有效处置。
实施和运用省总体预案,必须突出重点。要努力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我省应急管理整体水平。要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要面向全社会,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加强基层和重点部位的预案建设,使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使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工作。
实施和运用省总体预案,必须加强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风险调查和隐患分析,认真总结以往教训,从中查找出危险源。抓住新苗头,狠抓薄弱环节,将工作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健全制度,加大力度,真抓实干,积极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建设“平安浙江”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实施和运用总体预案,必须务求实效。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本质所决定的,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负起这两项重大责任,把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公共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平安浙江”,使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公共安全环境更良好。
我们相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