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将联合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2005年和今年第一季度是否存在下列统计违法行为: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对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发现后不予纠正或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未按规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