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4月10日电(记者 周松华 区报道组 郑琦 章燕飞)今天,宁波鄞州区横街镇大雷村老人陶银娣与村里其他老人一起,领到了一笔由政府发放的养老生活补助金。陶银娣说:“有了这笔补助金,晚年生活又多了一份‘保险’。”
这份使大雷村老人受益的“保险”,源于鄞州区去年出台的《宁波市鄞州区发放老年人员生活补助金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规定,从今年1月起,凡是户籍在鄞州区的老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每月享受80到12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金。该政策实施4个月来,已拨出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预计全年可使近6万名老人受益,其中90%以上为农村老人。
从2002年至今,鄞州加大了对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扶持力度,目前已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养老保障全覆盖。
鄞州区委、区政府认为,只有从体制机制上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不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此,鄞州区设计了“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社保体系”日程表: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适度扩大参保范围,完善对山区半山区农民、失水渔民等的养老保障政策;对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老年农民实行生活补助金政策;全面推行以住院保险为主、医疗救助为辅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该区还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至今,全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7.58万名,并有4.49万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有56万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2.6%。(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向农村拓展。在鄞州区,众多数量的乡镇企业解决了大量农民的转产就业难题。然而一直以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只覆盖国有集体企业,广大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却无法享受。从2001年起,鄞州区打破体制“壁垒”,通过4次扩大保险覆盖面,对在全区各类企业工作或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农民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四项社会保障统筹。去年,鄞州区还取消了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式”投保方式,投保的“门槛”降低了,广大农民职工享受到了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