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将以“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协调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机构分离和职能定位,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法制观念,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为主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2006年,力争全省政府采购资金总量达到200亿元以上,资金节约率不低于10%。为此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针对目前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市级以上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管理和县级集中采购管理模式的创新等相关问题,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促进《政府采购法》更好地贯彻实施。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合理界定监督管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三者之间的职责,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强化财政部门法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初步建立职责定位准确、分工合理明确、程序清晰合理和协调配合有序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加快发展和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市场,逐步建立以集中采购机构为依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为补充、全省统一开放的区域性政府采购代理市场。
二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努力将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工作重点放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发布采购信息、采购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和采购合同备案等环节。结合2006年度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各单位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之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目前,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责任追究、采购方式和特殊事项审批管理、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示范文本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规范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政府采购 “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实现全省“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资源共享。督促各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操作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立政府采购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在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建立和完善财政统一监管和审计、监察专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抽调力量,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以“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惩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畅通供应商投诉监督渠道,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并做好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适当超前、逐步到位”的原则,抓紧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门户网站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实施,提高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效能。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推动市、县两级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工作,初步建立与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配套的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以信息化推动政府采购管理的现代化。
六是完善政府采购定点管理,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在继续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车辆定点保险、维修的基础上,完善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逐步将汽车加油、会议培训及办公耗材采购纳入定点管理。全面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将省级协议供货范围由计算机、打印机、空调逐步扩大到复印机、传真机、服务器、扫描仪、摄影摄像设备和汽车等通用办公类产品。
七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扩大培训范围,对政府采购管理人员、代理机构人员、评审专家和供应商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培训,提高培训层次,不仅要学习法律、法规,还要学习财税政策业务知识,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中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