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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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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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什么来保障困难群体住房
· 万人徒步重走长征路
· 建设部回应廉租房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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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让困难群体也能实现自己的安居梦,是政府的责任。可是——
拿什么来保障困难群体住房
  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05年城镇低保人数稳定在2200万左右。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然而,就住房而言,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只有32.9万户。

  关注困难群体居住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有人说,建设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是困难群体参与社会再分配,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增加的一种手段,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都有很大的意义。

  廉租房,能否圆了

  困难群体安居梦?

  在今年两会上,不少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加大廉租房制度建设力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其实,从1998年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到2003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已有数年光景。截至2005年底,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221个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级以上城市的75.9%。

  但不可否认的是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还有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

  这些问题制约着廉租房制度的实施,为更多的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蒙上了一层阴影。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表示,建设部点名通报70个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就是希望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里,大大提升廉租房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让困难群体有房住,还要克服多少困难?

  从廉租房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让每一个困难家庭有房住,还有很多困难亟待克服。

  困难一:资金没保障。据陈淮介绍,我们原来的财政体系中,关于社会保障一块重在保吃穿、保就业、保养老,原来没有把住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的科目中,在财政运转上也还需要有改革和完善的地方。而建设部通报的70个没有建立廉租房制度的,绝大多数都是贫困地区。

  困难二: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有专家指出,不少城市经济欠发达,财力有限可以理解,但这不应该影响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的态度和责任意识。

  在建设部公布的70个城市中,某些地处相对发达区域的城市也名列其中,这恐怕就不是“财力有限”所能解释的了。

  困难三:配套政策不完善。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政策,既是现行对困难群体实施保障政策的条件,也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些配套政策对解决困难群体住房的支持力度有限。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住房消费领域实行的税费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全社会居民的,尚未建立面向开发建设和面向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需要研究出台支持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

  新华社记者 杜宇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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