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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开发”和“利用”都可能造成危害,专家警告
农村建设要警惕破坏“非遗”
  本报讯 (记者 刘慧)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特别警惕两种隐性破坏,即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4月6日,在长兴召开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丛书》编纂工作会议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等专家提出了这样的警告。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在逐步增强。但也有一些地方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破坏。

  “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常常在开发利用的名义下进行,因此更具有危害性。”王文章说,现在全国都在进行新农村建设,对农村进行改造,这本身是件好事,但是由于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在农村,文化的多样性也在农村,如果建设不当,很容易对其造成破坏。“旧的村子拆掉了,承载这个村庄历史文化记忆的载体也就荡然无存,这样的例子已经很多。比如有些乡镇为了求‘洋’,把历史遗留的土建筑全毁了。”

  让专家们担心的另一种隐性破坏,就是农村以旅游开发为名义的保护性破坏。“对原生态的乡村,按照现代人的审美口味加以改造,传统的民间手工技艺,被大量机械性复制,从表面上看似乎是繁荣了这个项目,其实是对文化遗产的一种极大伤害。”王文章举了一个例子,农村里原生态的赶集、庙会等传统,都随着建设在慢慢流逝。

  专家们痛心地说,现在很多地方在旅游开发中,存在着跟风现象,全然不顾本乡本土的文化生态,一味迎合一部分人的口味,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改造得面目全非,这是很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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