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记者 黄全权)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3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经各地质检部门核实,近期国内有媒体报道的“由于没有对转基因产品检测的统一标准,许多国外转基因大豆油未经检测直接进入我国”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允许进口的转基因植物产品主要为大豆和大豆油,均以原料方式进口后用于加工。据我国广东、上海、浙江等9个大豆油主要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统计,2005年我国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原油约169.4万吨。这些货物入境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均按规定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了转基因的声明、转基因安全证书和批准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在查验货证相符后,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样品进行转基因符合性检测,经检测上述货物均符合我国转基因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