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蒋一娜 通讯员 许玉芬 陈振铎) 3月29日,家住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的老人张巧仙,手持《海曙区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证》,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像张巧仙老人一样,从3月28日起,宁波市海曙区1.5万名无医保的贫困人员,可以凭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证,在全区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个服务站自由就医,并享受低价医疗: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只收成本价,医疗人员技术劳务费免收,其他医疗费用如床位费、手术费、检验费、放射费、超声费等一律打六折。
该区低价医疗服务对象定为户籍在该区又无城镇医保的三类人:持有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证的;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70周岁以上老人。为此,海曙区专门增拨500万元卫生经费,还专门制定了考核细则,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使用国产、低价药物,处方一般以三日量为限,抗菌素占比不超过35%;入院、出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
据介绍,该服务证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换,凡串换使用或冒用医疗服务证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享受医疗服务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