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5〕86号)和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凡200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均应参加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联合年检材料报送时间为20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联合年检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应同时登陆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zjslhnj.gov.cn)及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网站(www.zjaic.gov.cn)申报联合年检。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规定将联合年检报告书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文件,送达联合年检各部门进行复核。对逾期不申报年检,或经调查发现申报情况弄虚作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直至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关于在全省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
公 告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杭州海关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