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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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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请善待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来,由于部分纳税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取得和保管等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扫描的现象有增加趋势。笔者从舟山市国税局了解到,今年2月份,舟山全市认证扫描无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为6148份,比1月份增加68.4%。据分析,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既有纳税人发票专用章加盖不规范、掩盖或弄脏了开票金额或税额栏,也有纳税人开票打印字体深浅不一,或在发票保管过程中产生折叠、破损等情况而导致系统不能有效识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只有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才准予抵扣税款。纳税人因褶皱、揉搓等致使专用发票无法通过认证的,税务机关应将该发票抵扣联退还给企业,并不予抵扣税款。为此,税务专家提醒纳税人,应当规范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要在取得、保管过程中任意折叠发票,更不要在发票正面签字或添加任何标识;有关办税人员事先要对收到的抵扣联进行初步识别,如有疑虑,应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 (安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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