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按照总局统一换发税务稽查部门稽查专用检查证的要求,我省地税稽查部门从2006年4月1日起启用2005版新的税务检查证,原2000版税务检查证于3月3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此次换发的为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与2000版税务检查证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检查证内芯的照片下方增设了无色外激荧光油墨印制的防伪税徽图形;二是税务检查证内芯发证机关章字体为红色紫外激发荧光油墨印制;三是检查证塑封膜表面印制激光镭射彩色税徽图案,常态透明,变化角度时图案呈七彩颜色。
税务检查证是税务检查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税务检查时,配套《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并出示的证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的法定专用凭证,是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前提之一。
全省地税系统将启用2005版
新的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06年3月30日
1.杭州市市民中心建设指挥部的杭州市市民中心主楼三标段(D、E座)工程已由杭建钱(2005)60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杭州市市民中心位于钱江新城杭州大剧院北侧,由6座主楼、裙房建筑群和广场组成,目前地下建筑工程各标段结构工程均已完工。本次招标范围为D、E楼主体工程(除弱电外,但含管线预留预埋),总建筑面积约74810m2,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建筑总高度为99.6米,地上26层。总投资约1.2亿元,目前资金已落实。
(2)工程建设地点为新业路、钱江路、富春路、解放东路围合区域。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5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工期59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未承担过市民中心其他标段的监理任务;
(3)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具备以上条件的监理单位可在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4.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交于招标代理公司:
(1)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领取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总监及总监代表工作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近五年内负责的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的相应证明文件;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承诺到岗率达到90%以上的承诺书;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与投标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拟派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联合签署申请参加本次投标的书面文件;
(7)投标申请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员应由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总监、总监理代表及相关人员组成,并出示编制人员的人事证明。
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为______,总监代表为_______,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换,否则取消该申请人投标资格。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报名地址: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8.报名截止:2006年3月31日16时整
招标人:杭州市市民中心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富春江路188号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0571)86560527
传真:(0571)86560582 联系人:王洁娴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1235 传真:(0571)87631300
联系人:陈岗 王荣华
杭州市市民中心主楼三标段(D、E座)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06年3月29日
招标编号:JL2006032901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拟转让剩余债权资产包,该资产包共计296户,债权本息共计为285940.34万元,其中本金为167091.24万元,利息为118849.10万元。该资产包资产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台州、杭州、宁波、丽水、嘉兴、衢州、绍兴。受让意向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有意向者请于2006年4月15日前与我公司联系商洽。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有关资产包逐户逐笔信息详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联系人:姜国勇 联系方式:(0571)87163263
联系地点:杭州市庆春路225号 邮编:31000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716315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杭州办事处资产处置公告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6年3月30日
注:本次挂牌成交价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2005-34号地块为商业(社会停车场、加油站、汽车旅馆)。
三、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2005-34号地块的竞买人需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挂牌地点及报价时间:
挂牌地点设在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现场竞价地点设在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3室;
挂牌报价时间:2006年4月19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3时。
五、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竞买者应自2006年4月19日上午8时整起至2006年4月28日下午3时整(节假日除外),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挂牌须知规定的有关文件,填写挂牌报名表,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8日下午3时整。
嘉善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二楼215、222室)负责接受咨询。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其他资料,有关挂牌文件可于2006年4月10日起购取,同日起挂牌须知可在网址www.jszbw.com上查阅。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报价。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嘉善县魏塘镇人民大道777号
联系电话:(0573)4233330 4233327 联系人:陆先生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嘉善县魏塘镇亭桥北路158号电信大楼西侧一楼
联系电话:(0573)4129500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块编号 宗地面积
(m2) 规划用途 使用年限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交易起始价
(元/m2) 竞买保证金
(万元)
2005-14 22890.9 商业、住宅 40、70 ≤35% ≤1.8 ≥30% 442 200
2005-25 30000 商业、住宅 40、70 ≤35% ≤1.1 ≥30% 520 300
2005-34 16465.8 商业 40 ≤10% ≤0.3 ≥35% 570 150
2005-41 2373.9 商业、住宅 40、70 ≤35% ≤1.4 ≥30% 386 50
2005-42 1450 商业、住宅 40、70 ≤35% ≤1.3 ≥30% 408 30
2005-43 1639.7 商业、住宅 40、70 ≤40% ≤1.4 ≥30% 277 30
2005-56 1033.9 商业、住宅 40、70 ≤45% ≤1.3 ≥25% 1453 50
嘉善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善土告[200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决定于2006年4月19日起挂牌出让2005-14号、2005-25号、2005-34号、2005-41号、2005-42号、2005-43号和2005-56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挂牌出让2005-14号地块位于姚庄镇新景南路与姚庄路西北侧;2005-25号位于西塘镇邮电东路与烟草大楼东北侧;2005-34号地块位于魏塘镇善江公路与环城北路西南侧;2005-41号地块位于惠民镇善通公路与东海路西南侧;2005-42号地块位于惠民镇晋阳东路(规划中)与东海路东北侧;2005-43号地块位于惠民镇善通公路与新一街东南侧;2005-56号地块位于魏塘镇中山西路北、梧桐庭院入口西;以上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二、出让地块的面积、规划用途、使用年限、主要规划指标及交易起始价、竞买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