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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5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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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商家主动“让零”好
涂豆山
  最近,上海连锁行业协会要求旗下129家大卖场,在收银时“有零找零,无零让零”,迎来消费者一片叫好声。

  时下,商场超市不找零几乎成了商家的“行规”。在实际结账中,遇到有分币零头的情况,商家通常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零头小于5分钱时忽略不计,而零头大于或等于5分钱则按1角钱收账。本来,对于那么一点零头,是舍是入,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关系都不是很大,商家得到那点零头,不会发财;消费者不要那点零头,也谈不上吃多大亏。所以当我们平时遇到类似的问题的时候,消费者不会去索要,商家也不会主动去找,甚至连一声解释也免了,一切都似乎变得天经地义。

  当然,商家这样做也有商家的理由:采用四舍五入不找零的收银办法,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可能更方便一些。但是我们要说,这种“四舍五入”的收银方法只是商家的习惯,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更不是消费者心甘情愿的。当遭遇类似“厘”这种不能计量的单位,自然可以如此操作,但在目前分币仍在市场上流通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四舍五入”法显然有失公平。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一旦商品定价到分,就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找兑服务,任何卖场或超市都不能以没有零钱等为借口,拒绝为消费者找兑分币。既然找零是商家必然承担的义务,在没有零钱的情况下,商家就应该主动承担责任。而且对于商家来说,主动“让零”和“四舍五入”相比,可以说是既让利于消费者,提高了信誉,赢得了市场,同时也方便了自己,一举数得,因而更值得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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