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工人日报》报道 在我国一直被视为空白领域的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将在武汉取得重大突破。记者23日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即将推出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规定违法药品属于必须强制召回的范围,由政府部门负责实施。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药品召回制度主要分为“自愿召回”和“强制召回”两种,其中“自愿召回”由药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实施,“强制召回”则由政府部门负责实施。据悉,在我国现行的药品监管中尚无药品召回的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在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