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邵子江) 杭州市石桥派出所民警最近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外地人杨某某、韩某某未经公安部门许可,租用石桥杨家村村民住房,擅自经营“云贵川旅馆”和“小裴旅馆”,警方根据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并对其非法开设的旅馆予以取缔。
杭州市警方发言人介绍,新的《管理细则》规定,对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开办旅馆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新的《管理细则》将“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列为开办旅馆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之一,并且要求将住宿人员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杭州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将接待顾客住宿的浴室也纳入旅馆业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