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 刘铮) 当前春耕生产正从南向北陆续展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正采取七项措施,保持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基本稳定,其中包括:
——国家正督促化肥生产企业开足马力,保证供应。加强对煤电油运的调度,保证农资生产用原材料、燃料的供应和运输。落实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化肥运输的价格优惠政策。
——今年中央财政贴息的化肥淡季储备规模,在去年605万吨的基础上,增加到800万吨。省级化肥淡季储备规模达300多万吨。
——强化对化肥的价格管理。对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化肥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
——在种子、农膜、农药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将及时采取规定进销差率、最高限价、提价申报等措施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