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食无味,等于泥;活无味,多口气”。可见,生活讲究的就是一个字:味。有“味”的生活才是生活。推及旅游,何尝不是如此。
游贵有“味”。那么,这里的“味”应该是指民族传统文化,包括乡土文化。君不见,“旅游一族”每到一地,总是钟情于那些“土里土气”的东西——游西安,流连忘返的是“土里土气”的兵马俑;到北京,不到长城、故宫就不能算到过北京;去三峡,心驰神往白帝城……至于各地“土特产”,如无锡肉骨头、上海五香豆、绍兴花雕酒、杭州小核桃、洛阳唐三彩……更是游人喜爱之物。华夏5000年的民族文化和“土里土气”的乡土文化,才是最具魅力的,也是最有“味”的。由此可见,开发旅游,自然更多的要在民族文化,包括“乡土文化”上下功夫,使之游“味”更浓。
近几年来,各地在开发“民族味”、“乡土味”上确实下了不少功夫。如北京的“长城节”、潍坊的“风筝节”、杭州的“西博会”等,都是对民族文化和“乡土文化”的积极开发和发扬光大。事实上,旅游对“民族味”的开发、挖掘,不仅受到了广大游客的欢迎,而且也弘扬了民族文化;不仅促进了旅游的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繁荣。
然而,也有一些地方还没有认识到民族文化,尤其是“乡土文化”的价值,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弃“土”求“洋”的倾向,这显然是不足取的,也与走中国特色的旅游发展之路格格不入。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文化,包括民俗、民风、土特产、民间艺术……这就是优势,就是财富,也正是这种民族文化,包括“乡土文化”,才具有世界意义,才有独特的魅力。
魏信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