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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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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国目前不具备 立即废除死刑条件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1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要求,“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完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和核准程序。今年上半年对因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提出上诉的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据了解,目前最高法院已经调整了机构设置和分工,新设3个刑事审判庭,正在从全国选调法官。一旦准备工作就绪,最高法院将很快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华璞11日下午表示,中国目前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条件。

  孙华璞说,就中国目前的国情而言,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具备。一方面,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物质文明程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杀人偿命”等观念在公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死刑的存在仍有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立即废除死刑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同和支持。因此,目前中国还不能完全废除死刑。但是我们的政策是严格控制死刑,从立法、司法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的实际适用和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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