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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8版:视觉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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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下一片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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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播下一片绿荫
  草长莺飞,春回大地。在3月12日植树节到来之际,人们纷纷走向田野,登上山岗,履行公民的植树义务。许多人用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的形式,铭志于树,寄情于林。

  “万树江边杏,新开一夜风。满园深浅色,照在绿波中。”我国植树造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但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真正成为国家建设的战略任务,却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而成为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则始于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又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6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从此,义务植树作为一项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被付诸实施。

  1982年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倡导者和积极实践者邓小平同志,率领家人在北京玉泉山上挥锹植树,拉开了中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历史帷幕。从此,每到春季,义务植树成为中国领导人的一项固定日程,成为适龄公民履行法定义务、报效祖国的一个途径。

  “春到人间草木知。”经过20多年全民义务植树,昔日的荒山秃岭披上了绿装,城市中的热岛变成了“绿肺”,我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所取得的成绩,居世界首位。我国林业建设由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崭新时代已经开始。

  耳闻为虚,眼见为实。透过这一幅幅林木蓊郁的画面,我们不难想像,实现山川绿化、河流清澈的宏伟目标,已指日可待。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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