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至少在以下五点应予以明确规定:一是将所有能识别出个人的信息,都列为个人信息的保护范畴;二是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设立“侵害个人信息罪”;三是对刺探私人情报信息、擅闯私人住宅、跟踪私人活动等等,明确追究法律责任;四是明确对有关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五是对擅自公布、恶意宣扬他人隐私等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行为,造成名誉损害后果的,应明确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